图一乐。

我从此不敢看观音。

⚠️潦草文学。


这是刘青春这个月——确切地说,是这个刚过了

十五天的月份里,做过的第十六个噩梦。

他前天梦到的是林咏欣跟着他毫无目的地的走着,走过一个又一个轮回,最后林咏欣的脚步声延伸向远方,成了滴答的钟表声。他在尚未黎明的清晨时分迎着湿润清风醒来。他昨天梦到的是七层浮屠塔,塔顶站着扭曲身体的金人,最后金人狰狞着肢体化成了生门一号,蠕虫掉在地上发着吱吱的声响。他在破晓时分迎着鱼肚白醒来。他今天梦到的是墓地里的坟冢,坟冢上长满了眼珠,直溜溜盯着他,最后汩汩的流出血泪。他在晨阳正好的时分迎着窗外的鸟叫声醒来。

刘青春汗涔涔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白背心被汗浸的湿透,那件短海军衫搭在床头,像具被抽走灵魂的躯壳。

是梦,又是梦。刘青春躺在床上想,但他只是睁着眼想。——他不敢闭上眼了,他怕梦魇再次把他肢解扔进魔窟,再次深陷泥沼中挣扎,再次回想起那些被残杀被屠戮的无辜人命。

他有时候会觉得,从刚开始的方婷婷到现在的宋明朝金凤凰,会不会都是场梦,一场难以苏醒令人胆怵的噩梦。但他紧接着又想到福尔马林里浸泡的心脏、渗血的鬼头刀和被挖走心脏的姑娘。冰冷的体温和温凉的鲜血使他不得不相信这些无辜的人确实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曾同他一起存在着。也许,他们还曾经擦肩,曾经错过。

刘青春也不是没怀疑过自己,不是没有质疑过自己。从苏联回来后,刘青春常常整理线索到半宿,直到困得上下眼皮打架了才撂下资料上床睡觉,但躺下不到几小时便不自觉地醒过来,只是坐在床上,呆呆的看着白墙,什么也不想,就只是看着。有时候谜底刚巧也醒着,刘青春便披着外衣下床,打开兔笼把谜底抱出来,和它说说话开开玩笑,讲讲明天后天要做什么。但是现在谜底也不在他家了,兔笼里空空荡荡,只有没吃完的放瘪了的黄瓜证明这里有过动物。

老爷子刚死的那几个月,他也是这样。


那时候刘青春还小,刚刚从初中毕业,别人高一的时候,要么是在和父母吵架闹别扭,要么就是逆反期天天出去打架。刘青春从来没打过架,也没和父亲闹过别扭,从小他就是个懂事的孩子,知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知道知识改变命运,知道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相信只要努力,日子就会越变越好。

但是初中那时候,一切都变了。老爷子突然病了,身体每况愈下,偏偏他什么都做不了,小刘青春能做的只有多和老爷子说说话,多照顾照顾他,多听听老爷子讲故事。他心里明白得很,他明白自己要没有家了。

后来老爷子走了,这是刘青春人生中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生离死别,什么叫做撕心裂肺。

小小的刘青春跪在黑白遗像前,刚开始只是酸了鼻子红了眼眶,紧接着泪珠子断了线似的往下掉,然后他放声大哭,哭得身体一耸一耸,哭得跪都跪不稳,最后他哭累了,抱着遗像睡着了。

他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多和老爷子吵吵架,却又觉得吵过架他心里会更难受,短暂矛盾过后他又开始想老爷子小时候带他出去放风筝,给他检查小学暑假作业……想到这些,小刘青春久违地笑了,笑着笑着,他的梨涡里就盛满泪了。

听话的孩子真的有糖吃吗?他不知道。

老爷子走后的每个夜晚,刘青春都会梦见老爷子临走前攥着他的手,然后从梦中惊醒,看着沾着灰尘的墙,大眼睛里覆着层水雾,环视着空荡的屋子提醒自己,“我是个孤儿了”。

刘青春那时候只有十六岁,同龄的少年都拿着父母的钱去买弹珠买雪糕,下了课到邻居家找同学朋友玩游戏,但是刘青春不能,他只能写完课后作业后给自己下一碗面条,只能捧着满分的试卷去对着老爷子的遗像说“爸,我能考上大学”。同龄的少年可以在学校遇见什么事跟父母说说,哪怕是遇见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作长篇大论,可是刘青春只能自己扛着,哪怕遇见天灾遇见人祸也得自己扛着,因为他只有自己了。

再后来……


刘青春躺在床上翻了个身,枕着胳膊面朝着墙。他听见门外似乎传来了脚步声,房间的门吱呀一声响了。“王勇?”刘青春轻声试探性的喊了喊,从床上坐起身来。

是风。刘青春想起昨晚匆忙回了家,打开客厅的窗户散了散屋里的霉味儿,忘了关窗就躺在床上睡着了。他又听见楼上传来了一阵争吵,内容大概是女方嫌男方天天净知道下楼打牌云云,紧接着刘青春又听到了一阵从楼上传来的和刚才相同的脚步声以及摔门声,想必是哪方吵架吵急了,赌着气摔门而出了吧。

刘青春下床光着脚把客厅的窗关了,然后重新躺回了床上。他想到刚才下意识喊了王勇的名字,兴许是觉得有些可笑,叹了口气。


刘青春第一次遇见王勇的时候,是个夏天。

那时候大学刚开学,他独自收拾好行李,背着大包袱去了警校,刘青春扯着包袱慢慢移着,在报道处第一眼就看见了王勇。王勇个儿很高,剃着干练寸头,和身边三五个女生聊着天。刘青春当时想不到,这个高个儿受欢迎的男人,会成为自己学习和工作乃至生活中最虔诚的伴侣。

刘青春做完报道手续后,拎着行李进了寝室,开门便看见王勇正坐在他床位的上铺,撩起上衣扇着风,刘青春匆匆瞥了一眼便埋头开始收拾行李,王勇蹬着梯子爬下来跟他握手。

“又见面了。”

刘青春简短的回答了句嗯,王勇抬手拍了拍他的肩,随后出门找食堂去了。

刘青春一直认为自己扛得住一切,什么事都只需要自己一个人就够了,也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论是生活还是工作,自己一个人足矣。直到王勇的出现,他开始觉得,两个人也不错。他拼命用自尊和努力筑起来的铠甲被王勇拆开,像只刺猬一样,翻过布满硬刺的脊背,露出了柔软的胸腹。

从上学到工作,他们一直都在一起。

刘青春从来都没想到过生命中会出现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信任他超过自己的人,这样一个与他完美互补的人。王勇是他的盾,是他的军旗,是他的脊梁。刘青春觉得,自己的前二十几年都是不圆满的,他太早就知道要懂事要听话,甚至上大学前连气泡水都没喝过,别人的人生是涂鸦是油画,只有他的人生还是一张白纸,直到王勇的出现,这张白纸上才画上真正的颜色。

刘青春想起来,有一年过年,他俩聚在一起包饺子,晚上王勇在他床边打的地铺,第二天刘青春睡醒,王勇早就走了。因为这事儿刘青春生了好一阵儿闷气,过了年回学校他还惦记着,刚开学就给了王勇一拳,王勇不明不白挨了揍,追根问底问出来是过年那天的不辞而别,只好跟刘青春赔礼道歉,说那天有事急着走,看刘青春睡得熟又不忍心叫醒他,便偷摸摸溜了。

刘青春向来是讨厌不辞而别的。不辞而别是所有道别方式里最令人难过的一种,但这次,换他自己不辞而别了。


钟表指针走过九点,窗外蹬着老自行车驮着木桶的老大爷准点开始吆喝卖豆汁儿,楼上那家吵过架的夫妻俩开始对孩子撒筏子,那小孩儿又哭又闹,噔噔噔地从楼上跑来跑去,蝉鸣知了知了,却也听不出蝉鸣声哪儿像“知了”,桌上王勇送给刘青春的钢笔扣好了帽,静静地躺在书桌上倚着墨睡着。刘青春起身套上衣服,趿拉着拖鞋到厨房给自己下了碗面条,以前王勇在的时候,面条里总是会有个荷包蛋。但是面里这次没有荷包鸡蛋了,因为刘青春不辞而别了。

吃碗面洗完碗,刘青春坐回了书桌前,拔了钢笔帽,抽了张复印纸打算给王勇留句话,叫他不要担心自己。相信兄弟……已经写过了;我一直在……听起来太暧昧了;我很安全,不必担心……似乎有点太严肃了。

在刘青春写废了四张稿纸之后,他终于写出了完美的一段话。

“It is the star to every wandering bark, 

Whose worth's unknown, 

although his height be taken”*

刘青春把笔帽重新盖好,目光从北京市地图转移到墙上的照片,最后看向空荡的兔笼,他捧起写着他名字的把儿缸,指腹摩挲着青花底搪瓷把缸上黑字的“刘青春”。

一切才刚刚开始。


(*处出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16首,译文为:爱是指引迷津的恒星,可以丈量的距离,无法丈量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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